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保单位)应当履行告知失业人员有申领失业保险金权利的法定义务。现将《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发放给你们,请在给职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将《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交给失业人员。
来源:中华创业网
标题: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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